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、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(xié)商一致,可以訂立其中任何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。 政策依據(jù):《勞動合同法》